〖壹〗、加强中小微企业产权司法保护 通过司法手段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的物权 、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益,为其稳定经营提供法律支撑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严格依照民法典及司法解释 ,依法认定生产设备等动产担保,以及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贰〗 、观点地产网讯:2月13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出台了20条具体措施,涉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增加金融+财税+稳岗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
〖叁〗 、凤凰网房产郑州站快讯 2月14日,据河南政府网官方网站获悉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强化金融支持、加强财税支持 、减轻企业负担和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共出台20条具体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
〖肆〗、给予人才担保贷款和贴息:对青年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比较高300万元、最长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比较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人才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等进行科技贷款贴息 ,单个项目比较高支持500万元。
补助政策直接接触待排查或确诊病例的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这些人员处于疫情防控的最前沿,面临着较高的感染风险,给予较高标准的补助是对他们工作的认可和风险补偿。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
补助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补助对象: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补助标准:每人每天200元 。补助范围补助范围包含治疗 、接诊、护理、核酸检测等多项工作。
浙江 、上海均已出台政策向一线医务人员发放抗疫补助 ,其中浙江部分地区比较高发放14500元,上海发放6000元一次性津贴。

河南省住建厅关于疫情期间工程计价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因疫情导致不能按时履约,工期应予以合理顺延 。这一规定确保了工程合同双方在面对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时 ,能够有合理的调整空间,避免因疫情导致的违约问题。防疫费用计取原则:未开工的项目需增加防疫经费,工地现场看护、防控监管人员等按40元/天增加。
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处理根据山西住建厅7月19日发布的消息 ,建筑工程施工期间,若项目所在地有疫情防控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如设置隔离区、配备防疫物资、定期消杀等)所产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工程造价 。此类费用属于工程成本的一部分 ,无需额外协商或调整。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也明确,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 ,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
部分地区合同条款与法规冲突:例如国有投资项目合同常规定“无限风险不调整 ”,但地方住建厅通过指导文件间接支持调价,需通过协商解决 。政策表述模糊性:部分省份文件含糊其辞 ,需结合实际案例与对方谈判确定执行标准。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明确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不再计列,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工程不再纳入该费用 ,此前实际发生费用可按实结算。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8日起,在建及拟建建设工程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 ,2023年1月8日至通知发布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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