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的起源是湖北有一名阳性人员有症状后未在第一时间内主动的报备给当地的有关部门 ,而是进行就诊,期间也没有做好相应的防疫措施,导致了给当地疫情造成一定的传播影响 。
下列是我对阳性人员返乡未上报后自行就诊造成后果的几个观点。造成与之接触人员感染病毒。这是可以肯定。因为该名患者本身就是一名感染病毒的阳性人员 。与之接触如果没有做好穿防护服,戴口罩以及消毒工作。基本上都会被感染。因为这类传播性的病毒感染性非常强 。
不合法。现在疫情没有得到完全的控制 ,而且也是发布了关于疫情相关的政策或法规,如果再违背这些政策和法规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者是罚款的。这位阳性人员有症状后未主动报备自行就诊的行为是违法的 ,是触犯了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 。
该阳性病例患者在自己发烧感冒期间仍继续外出,没有及时的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备,近来已经被警方立案调查 ,同时等待这名病例的处罚,只有相应的刑事责任,在疫情当下任何人以各种理由或者私自隐瞒自己的行程 ,病情不是及时的向当地防疫部门上报,造成疫情传播的话,那么这是要受到相应的惩罚的。
近期浙江疫情呈多地多点多源散发、局部聚集态势。3月14日以来 ,省内多地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均为在外省有疫情地区来浙返浙人员主动报备或主动检测中发现 。可见主动报备、主动检测意义重大。应报备不报备会怎样?如果隐瞒行程不及时报备,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壹〗 、020年1月23日,彭某某驾驶湖北籍车辆来上饶过年 ,未按要求主动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登记 。1月29日,其发现自己发烧后,仍对医生及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故意隐瞒湖北来饶实情 ,并与多人密切接触,造成严重后果。
〖贰〗、瞒报行为破坏疫情防控网络,影响排查效果 疫情防控需要织起一张又严又密的防护网 ,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这张网上一个牢固的绳扣,而不是一个危险的漏洞。瞒报行为会破坏这张防护网的完整性,导致排查效果大打折扣。
〖叁〗 、法律分析:当事人疫情不报的 ,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安全罪,情节严重的,比较高可能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肆〗、特殊行业责任:食品 、物流、教育等行业从业者未报备疫情信息,可能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如罚款、停业整顿),甚至影响单位运营资质。例如 ,某物流企业因未上报员工感染情况被吊销运输许可证 。民事责任单位或个人因误报错报导致传染病传播 、流行,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壹〗、019新型冠状病毒 ,即“2019-nCoV ”,因2019年武汉病毒性肺炎病例而被发现,2020年1月12日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 ,已知可引起感冒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等较严重疾病 。
〖贰〗、中国第一次新冠疫情于2019年12月开始。疫情最初在湖北省武汉市被发现,当时出现了多起不明原因的肺炎病例。最早的发病记录可以追溯到12月8日,这些病例后来被确认为由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引起 ,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COVID-19 。
〖叁〗 、新型冠状病毒的出现时间可以追溯到2019年11月左右,而爆发时间则是在2019年12月中旬。首例病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的第一例病例大概在2019年11月左右就已经被发现,但当时由于条件有限 ,对于不明原因的肺炎鉴别能力有限,并未立即向公众传播或报告。
〖肆〗、中国第一次新冠疫情开始于2019年12月 。具体而言,武汉第一例确诊患者的发病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这一时间点被视为中国境内新冠疫情的起始标志。2019年12月 ,中国境内首次出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最初,这些病例集中在湖北省武汉市,患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且常规治疗手段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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