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也有说法是2月至4月减半征收) 。
疫情期间社保费减免政策及已缴费用退费规定如下:减免政策无需申请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政策无需提交材料或额外申请,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减免政策覆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直接减免,无需先缴后返。
因疫情社保减免后,个人养老账户上的金额不会减少 。具体原因如下:减免政策仅针对单位缴费部分:疫情期间社保费用减免政策明确规定 ,减免的是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
具体减免的社保费范围是: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6月企业养老、失业 、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收(个人缴费部分不免),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4月上述三个险种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免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 。符合减免条件的单位 ,无需申请即可享受。

〖壹〗、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且免收滞纳金。大型企业缓缴可涵盖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需与职工协商一致) 。医保政策叠加使用若企业所在地区同时出台职工医保费减征和缓缴政策,两项政策可叠加使用。
〖贰〗 、疫情期间,根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企业能够享受社保减免政策,其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的减免。账务处理:实际缴纳时:企业按照实际征收的金额计提和处理养老保险费,减免部分不作为政府补助项目处理 。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养老保险、其他应付款——社保费——养老保险,贷:银行存款。
〖叁〗、缓缴政策范围与期限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 ,可申请缓缴企业基本养老 、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且免收滞纳金。大型国企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减半征收优惠,仍可与职工协商后申请缓缴个人缴纳部分。若地区同时出台医保费减征和缓缴政策 ,企业可叠加使用两项政策 。
退费方式:多缴的费款由税务、人社 、医保部门直接退至企业原缴费账户,无需企业提供退费账号。若因账号问题退费失败,相关部门会联系企业更新账号。手续简化:中小微企业多缴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由人社 、税务部门直接退费,无需申请;大型企业可根据选取直接退费或冲抵后续缴费 。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费用 ,从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对各类企业免征。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疫情期间未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 、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除湖北外,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费用 ,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2月至6月对各类企业免征 。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企业职工延期办理退休申报:可延期办理,审核后自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查询方式:拨打12366税务热线,或登录省税务局官方网站获取详细政策 。社保费减免政策 单位参保: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参保:可自主选取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的 ,可补办登记且不影响待遇。办理方式:直接前往当地社保部门 。
〖壹〗、误区一:免征社保三险包含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仅针对单位缴费部分,不包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政策依据为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贰〗 、误区一:免征社保三险包含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纠正: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仅免征单位缴费部分,不含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依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明确减免范围为单位缴费部分 。
〖叁〗 、误区一:免征社保三险包含个人缴费部分错误理解:认为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时,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同步免征。正确解读:阶段性减免政策仅针对单位缴费部分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需正常缴纳。政策依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明确减免范围为“单位缴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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